比尔-朗伯定律

比尔-朗伯定律(Beer–Lambert law),又称比尔定律或比耳定律(Beer's law)、朗伯-比尔定律、布格-朗伯-比尔定律(Bouguer–Lambert–Beer law),是光吸收的基本定律,适用于所有的电磁辐射和所有的吸光物质,包括气体、固体、液体、分子、原子和离子。比尔-朗伯定律是吸光光度法、比色分析法和光电比色法的定量基础。

比尔-朗伯定律(Beer–Lambert law),又称比尔定律或比耳定律(Beer's law)、朗伯-比尔定律、布格-朗伯-比尔定律(Bouguer–Lambert–Beer law),是光吸收的基本定律,适用于所有的电磁辐射和所有的吸光物质,包括气体、固体、液体、分子、原子和离子。比尔-朗伯定律是吸光光度法、比色分析法和光电比色法的定量基础。


概述

一束单色光照射于一吸收介质表面,在通过一定厚度的介质后,由于介质吸收了一部分光能,透射光的强度就要减弱。吸收介质的浓度愈大、介质的厚度愈大,则光强度的减弱愈显著,其关系为:

其中:


比尔-朗伯定律的物理意义是,当一束平行单色光垂直通过某一均匀非散射的吸光物质时,其吸光度  \ A 与吸光物质的浓度  \ c 及吸收层厚度  \ l 成正比。

当介质中含有多种吸光组分时,只要各组分间不存在着相互作用,则在某一波长下介质的总吸光度是各组分在该波长下吸光度的加和,这一规律称为吸光度的加合性。

系数  \ K

  • 当介质厚度  \ l 以 cm 为单位,吸光物质浓度  \ c 以 g/L 为单位时, \ K 用  \ a 表示,称为吸收系数,其单位为  L⋅g−1⋅cm−1{\rm {\ L\!\cdot \!g^{{-1}}\!\cdot \!cm^{{-1}}}}。这时比尔-朗伯定律表示为\ A=alc
  • 当介质厚度  \ l 以 cm 为单位,吸光物质浓度  \ c 以 mol/L 为单位时, \ K 用  {\displaystyle \ \varepsilon } 表示,称为摩尔吸收系数,其单位为  L⋅mol−1⋅cm−1{\rm {\ L\!\cdot \!mol^{{-1}}\!\cdot \!cm^{{-1}}}}。这时比尔-朗伯定律表示为 {\displaystyle \ A=\varepsilon lc}

两种吸收系数之间的关系为:{\displaystyle \ \varepsilon =aM_{m}}


历史

物质对光吸收的定量关系很早就受到了科学家的注意并进行了研究。皮埃尔·布格(Pierre Bouguer)和约翰·海因里希·朗伯(Johann Heinrich Lambert)分别在1729年和1760年阐明了物质对光的吸收程度和吸收介质厚度之间的关系;1852年奥古斯特·比尔(August Beer)又提出光的吸收程度和吸光物质浓度也具有类似关系,两者结合起来就得到有关光吸收的基本定律布格-朗伯-比尔定律,简称比尔-朗伯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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