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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射镜面排除模式下测量塑料颗粒是否需要进行玻璃校正?
提问:
如果我在反射镜面排除模式下测量我们的塑料颗粒,是否还需要对测量结果进行玻璃校正?
回答:
在排除镜面反射后,窗口的吸收率(薄塑料一般为0.3%;较厚的玻璃最高为0.5%)未得到补偿。玻璃校正的情况没有排除镜面反射那么令人信服,因为窗户吸收率的偏差影响非常小(通常小于测量变化),在光谱上是中性的,而且通常在不同的容器之间是一致的。
处理窗口吸收的一种方法是对每个样品测量的反射率实施一个玻璃校正系数,以补偿窗口吸收。这可以通过在仪器标准件前放置一个容器窗口来实现光学标准化,或者在进行反射测量后对数据应用一个数学公式(需要一些关于表面相互作用的假设)。
另一种方法是将窗口作为你的SOP(标准操作程序)中定义的测量条件,由你选择的容器来处理。不透明或半透明的非固体粉末、颗粒或液体样品的颜色,总是要在某种形式的有透明窗口的容器中进行测量。它是所有产品测量中的一个常量。
典型的工业颜色测量实践是:。
在去除镜面反射模式下对不透明或半透明的非固体样品进行颜色测量,从样品的颜色测量中排除比色皿窗口的镜面光泽或光泽。
将玻璃或塑料窗的轻微吸光度视为测量方法中由比色皿定义的未补偿的测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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